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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农药理化分析良好实验室顺利通过农业部GLP符合性考核

文章来源:管理员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3-02-04

    2013年1月24日农业部发布第1891号公告,批准我所为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并且符合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资质有效期为三年。

    GLP是英文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译为“良好实验室规范”。主要用于以获得登记、许可及满足管理法规需要为目的的非临床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试验,适用对象包括医药、农药、兽药、工业化学品、化妆品、食品/饲料添加剂等;应用范围包括实验室试验、温室试验和田间试验。实施GLP的目的一是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试验质量的提高;二是保证试验数据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比性,实现试验数据的国际互认,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三是提高登记、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在所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药质量与全分析实验室于2012年5月提出了农药理化分析GLP符合性考核申请,顺利通过资料审查。在2012年7月份GLP盲样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并于2012年8月27-28日顺利通过GLP专家组现场考核。我所农药理化分析良好实验室在成为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基础上,同时符合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使承担农药理化分析试验与报告的资质上升到了新的水平,填补了我所GLP实验室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