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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产业发展 实现“顶天立地”目标

文章来源:管理员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5-20

    《海燕策略研究中心官网关于推进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经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后,引起院所各单位和相关企业广泛重视。院网记者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科技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采访了院成果转化局局长袁龙江。
    记者:为何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际,出台《意见》?
    袁龙江:《意见》从起草到正式印发历时不到两年,我们认真梳理了关于资产管理、企业运作、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起草了这个《意见》。我们还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希望通过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发展方向,解决关键重大问题,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院里非常重视科技产业工作,多次研究《意见》的相关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去年底,国家先后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文件精神,按照院常务会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意见》的相关内容,前不久经过院第3次常务会议再次研究,决定印发试行。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表明我院对科技产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紧紧抓住深化企业改革这条主线,旨在通过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科技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
    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推进,相关政策也会越来越明确。我们还会根据国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意见》,为我院科技产业发展工作提供指导。
    记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进行,作为公益性研究单位,所办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产业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袁龙江: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印发了配套文件,其中《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要求,“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的事业单位,要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与所办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办企业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个规定明确了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的关系。
    《意见》第一部分充分阐述了发展科技产业的重要意义。科研单位不仅担负着科技成果创造的重大使命,还承担着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责任。通过所办企业,发展科技产业对完成科技创新使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事企分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不仅要办好所办企业,还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科技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记者:关于发展科技产业,院里总体思路是什么?
    袁龙江:《意见》就发展科技产业,提出了“内部加强整合、外部加强合作”的总体思路。努力推动院内行业内、行业间的重组与整合,希望通过重组整合,形成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团。
    我们不但要提升企业自身发展实力,还要注重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实现强强联合。去年,茶叶所与联想集团的合作,为全院推进科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树立了榜样,提供了经验。《意见》提出了所办企业要选择战略定位准、资本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大企业、大资本为合作对象,通过引入优质资源,增强发展动力。
    记者:《意见》围绕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袁龙江:科技产业发展离不开所办企业,所办企业作为中试孵化、成果熟化、推广转化的平台发挥着重要作用。所办企业发展的关键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关系到所办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意见》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核心内容,提出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现代产权关系。要求所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打造产权清晰、权责分明、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科技企业。《意见》还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全院还有2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一些企业长期停业,一些企业长期亏损。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要求,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分批推进改制。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进行公司制改革;股权结构不合理的企业要优化股权结构;停业、亏损、占股比例小无话语权的企业,尽快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清理。《意见》特别提出种子企业尽快改制重组,确保按照109号文件的规定在2015年底以前实现“脱钩”。
    记者:院里已经印发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为什么在《意见》中还要提到经营性资产管理呢?
    袁龙江:目前事企不分现象还普遍存在,一些单位与所办企业的资产产权不清楚,使用不规范。在划清国有资产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企业不能无偿使用非经营性资产,应该按照规定,有偿使用国有经营性资产。对于企业改制,《意见》强调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国有产权变动要在产权交易机构依法公开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记者:《意见》是指导科技产业工作的文件,为什么提到了对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人员的激励问题?
    袁龙江:科技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成果,技术成果的创造应用离不开成果完成人员和转化人员。为了更好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提升转化人员的工作动力,国家和地方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激励成果创造与转化。
    为了激发创新,《意见》针对不同的成果转化方式,提出了收益分配、股权奖励等激励措施,并明确了最低比例。《意见》还提出了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管理人员予以多种形式的奖励。
    《意见》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奖励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各种奖励“公开、公平、公正”。
    记者:加强企业管理,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袁龙江: 去年,院里启动了院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并取得了初步进展。开展了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打下良好基础。
    《意见》印发后,我们马上就贯彻落实《意见》印发通知。希望各单位按照要求,抓紧梳理对外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意见》要求,制订所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尽快实施。
    所办企业清理面临历史问题多、人员包袱重、资产划转难等一系列问题,难度有多大,可想而知。但是,产业发展工作事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现代科研院所建设、实现“顶天立地”目标的大局,希望各单位树立全局观,克服困难,勇于担当,尽快解决长期困扰我院产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排除障碍,轻装上阵,为实现科技产业跨越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