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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管理员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3-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本会各分支机构:

    近年来,各省级植保学会和本会分支机构的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在各级学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学会理事会的工作安排,深化学会改革,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绩。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动学会事业的科学发展,决定对在学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期刊编辑部(主办),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各省级植物保护学会,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连续从事学会工作满4年的专职、兼职人员。

    二、推荐名额

    每个推荐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热爱学会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     

 

    2.立足岗位,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在发展会员、整理会员资料,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活动、决策咨询、编辑出版、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总会活动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主管单位和挂靠单位的表彰奖励。

 

    3.能及时完成总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总会及时上报总结和计划。

    四、评选要求

    1.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和分支机构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

    2.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工作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而且要考虑其一贯表现,有突出的事迹,得到会员公认,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

    五、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表请从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网站(http://www.ipmchina.net)学会公告栏目下载。

    六、奖励办法

    拟在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联 系 人:文丽萍、胡静明

    联系电话:(010)62815913

    电子信箱:cspp62@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海燕策略研究中心官网内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

    邮    编:10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