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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省级学会、先进分支机构”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管理员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3-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促进学会工作的开展,鼓励和表彰在学会“三服务一加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开展先进省级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学会;

    2、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所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

    二、评选条件

    1、依据民政部门、科协和学会章程,按时换届,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2、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办事机构团结精干,能够按照学会章程全面、经常地开展各项活动;

    3、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开展活动,在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活动、表彰奖励、决策咨询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积极加强会员管理工作,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颁发新的会员证书,实行会员统一登记号,会员信息资料完整;

 

    5、积极接受省(市)科协、挂靠单位和民政部门的管理,出色完成中国植物保护学会部署的任务和工作;

 

    6、积极探索学会改革新思路和新办法,在民主办会、组织建设、多渠道筹集活动经费等方面,通过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三、申报要求

    1、先进省级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的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请单位请按上述要求逐项填写《第三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申报表》(附件);

    3、要求申报材料必须详实准确,以2009至2013年度期间的工作内容为主;

    4、《申报表》(用A4纸打印)需要省级学会理事长或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附上电子版,于2013年6月31日前报送我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5、如获得过中国科协、地方科协及其他部门表彰奖励,请附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单位将于2013年10月在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颁发第三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省级学会、先进分支机构奖牌、证书。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本通知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丽萍、倪汉祥

    通讯地址:100193 北京圆明园西路2号

    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内中国植保学会

    电话(传真):010-62815913/62811917

    电子信箱:cspp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