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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取消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非组织间)和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管理员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3-04-17

转载: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1551.htm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第3次委务会议决定,科学基金将取消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非组织间)和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委将于2013年4月17日24:00关闭ISIS系统中上述两类项目的申报路径。请正在申报过程中的申请人及时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于2013年4月22日16:00之前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集中接收组,逾期不予接收。

  2.对于上述两类在研项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接受跨年度延期变更申请。

  特此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3年4月12日